黑龙江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召开
原标题: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召开张庆伟薛延忠讲话陈海波主持
9月10日上午,黑龙江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总结全省第一批主题教育情况,对第二批主题教育作出安排部署。
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张庆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第七巡回督导组组长薛延忠出席会议并讲话。黑龙江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海波主持会议,副组长王常松、张雨浦、贾玉梅、陈安丽出席会议。
张庆伟指出,黑龙江省第一批主题教育启动以来,黑龙江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在中央第七指导组指导下,聚焦主题、紧扣主线,牢牢把握总要求,坚持高位起步,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推动主题教育扎实、深入、有序开展,增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受到了一次政治修养、党性修养、人格修养的深刻洗礼,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振了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精气神,有力推动了龙江振兴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主题教育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必须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必须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始终树牢宗旨意识,必须始终勇于自我革命。
张庆伟强调,要高质量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精准把握标准要求,坚持主题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确保主题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散光、不跑偏、不走样。贯通落实重点措施,坚持学和做结合,查和改贯通,把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全过程。强化分级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实行科学指导,切实提高主题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坚持问题导向,直奔主题去,深入查找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影响和制约发展的问题、群众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一件件梳理、一条条研究、一项项落实。树立求真务实作风,对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多一些实实在在的“干货”,把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成果的重要标准。搞好上下衔接联动,主题教育从第一批到第二批,要加强衔接、无缝对接、紧密承接,做到集中教育有时限、经常教育不断线,切实避免前紧后松。要加强对第二批主题教育的组织领导,高标准开局、快动作起步,压实领导责任,加强督导指导,强化舆论宣传,做到统筹兼顾,确保组织有序、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薛延忠在讲话中对黑龙江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一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所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及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希望黑龙江省委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善始善终着力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对中央部署的8个专项整治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主题教育期间查摆出的其他问题要进一步认真梳理、分类推进,坚持上下联动、两批贯通、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充分运用党的自我革命的丰富思想成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经常检视和解决各种违背初心使命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切实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把握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分类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压实各级责任,做到有机衔接、持续推进,努力实现主题教育5句话目标,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央第七巡回督导组成员到会指导,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全省第一批主题教育参加单位、在哈省属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负责同志;第一批主题教育省委巡回指导组组长、副组长;第二批主题教育省委第七、八、九巡回指导组成员。各市(地)设分会场。(记者 曹忠义)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