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河湖治理保护
原标题:陈安丽在汤旺河佳木斯市汤原段巡河检查时强调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河湖治理保护
8月11日,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汤旺河省级河长陈安丽到汤旺河佳木斯市汤原段进行巡河检查,实地察看汤原县引汤渠首枢纽工程、汤旺河口内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了解汤旺河水域生态状况。
陈安丽听取佳木斯市、伊春市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与市县两级河长和省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她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改革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尽责,把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湖治理保护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检验,推动中央部署和黑龙江省委要求落实落细落地。她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严格水域及岸线管理,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集中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切实把汤旺河管护好、把水污染治理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管理保护合力,做到全流域、全方位、全系统综合施治,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记者 孙佳薇)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