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上半年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高6.1%
原标题:我省上半年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高6.1%
记者从7月30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9年二季度开始,黑龙江省组织对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变化情况进行排名。2019年1月~6月份水环境质量城市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大兴安岭地区、牡丹江市、伊春市、齐齐哈尔市、黑河市、鹤岗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佳木斯市、哈尔滨市、绥化市、七台河市、大庆市。有10个城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有3个城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恶化,恶化幅度从大到小排名为:双鸭山、鸡西、大兴安岭。
据了解,2019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地表水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比例为61.1%,同比提高6.1%;劣Ⅴ类水质比例为4.6%,同比降低1.5%。四大水系中,松花江干流水质为优,同比明显变好;乌苏里江干流、绥芬河干流水质为良,黑龙江干流为轻度污染,同比均无明显变化。全省湖库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达标率为46.2%,同比提高3.8%。
通报显示,13个市(地)中,9个城市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同比增加1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总取水量的79.4%达到国家标准。地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物为磷和高锰酸盐,地下水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铁和锰。
为了更全面地反映各市(地)水质状况和污染治理成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黑龙江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在监测44条河流和16个湖库基础上,对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据悉,排名是通过城市水质综合指数(即CWQI)计算出来的,CWQI值越低排名越靠前,水质状况越好。
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2019年上半年黑龙江省还存在两个劣V类国控考核断面。阿什河虽然同比水质有所改善,但是仍然没有达标,氨氮超标0.25倍,总磷超标0.05倍;倭肯河则氨氮超标1.1倍,其污染主要来自七台河、佳木斯的桦南县、哈尔滨的依兰县等。对此,黑龙江省生态厅将发挥“钉钉子精神”,死死盯住劣V类水体治理,强力推进不达标水体达标。一是加密监测,掌握水体变化趋势,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厂网河系统治理。二是争取资金,做好项目。据悉,今年争取了国家3.3亿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国界水体、突出问题水体的污染治理。三是强化监管,开展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四是以碧水保卫战为抓手,坚决完成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任务。(记者 王彦)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