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暑假期间严防严查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原标题: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暑假期间严防严查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16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印发《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暑假期间严防严查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通知》,就进一步严防严查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提出要求。
据悉,黑龙江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敢于亮剑,刀刃向内,坚决查处教师师德失范、顶风违纪行为,共查处教师违规违纪案件113起,处理违规违纪教师113人。黑龙江省教育厅先后2次向全省通报了33起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件,在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中形成了震慑作用,在职教师的从教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师德师风问题明显向好。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意识。在暑假前集中组织教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文件,加强教师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让广大教师对《十项准则》了然于心,使每位教师做到知准则、明要求、有敬畏、守底线,形成恪守师德“底线”的共识。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大教师违规违纪行为监管查处力度。暑假是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师风案件的高发期和重要时间节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加大对在职教师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防止暑假期间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出现反弹。要制定工作方案,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教师进行查处,及时曝光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加大震慑力度,强化警示教育。
《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教育厅将在厅官网、官微公布全省各地市、各县(市)区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在本地官网、官微及新闻媒体公布本市(行署)、县(市)区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责任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日常监督,与黑龙江省中小学“四零”承诺行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教育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各地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要坚定决心,下大力气,不护短、敢担当,对教师师德失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手软,要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查处必严,让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期盼,努力实现教育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记者 赵一诺 衣春翔)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