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出台“20条”支持哈尔滨新区创新发展
原标题:哈市出台“20条”支持哈尔滨新区创新发展
支持新区引入“混合用地”理念、支持新区与深圳共建产业园区、支持新区加快发展特色名校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近日,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哈尔滨新区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哈尔滨市委各部办委,哈尔滨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共20条,全面支持哈尔滨新区创新发展。
将市级事权全部赋予新区行使
将市级事权全部赋予新区行使,在新区推行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市直部门要加大对新区指导、培训和技术方面支持力度,确保新区行使好市级事权。对于新区受专业技术、专业设备等因素制约暂时不能行使的行政权力,作为过渡,由市直部门暂时行使。
支持平房经济技术片区共享新区政策
在平房经济技术片区增设新区行政审批“江南政策协同区二号章”,由其具体行使行政审批权限,支持其共享新区政策。
积极争取省级投资开发企业参股
积极争取省级投资开发企业参股,组建新区开发投资公司,由其对新区范围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进行投资、建设管理和资本运作。
落实“多规合一”
落实“多规合一”,支持新区高标准高水平完成总体规划修编,明确目标要求、功能定位、实施路径。同步推进新区产业和交通、“三供两治”等专项规划。
制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制定《哈尔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全市城建资金和项目,重点向新区倾斜,有序疏解老城区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科技等资源。
支持新区引入“混合用地”理念
支持新区引入“混合用地”理念,制定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产业用地管理机制,完善土地出让、租赁、租让结合等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模式。支持新区独立构建地价体系,实施差别化地价管理,最大限度释放新区土地资源优势和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支持新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支持新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服务。支持松北区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法庭。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和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支持以新区为核心申建自贸试验区
支持以新区为核心片区申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鼓励新区与黑河、绥芬河、东宁边境口岸联动发展。支持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新区建设辐射东北亚的金融商务集聚区。支持新区建设通用航空机场。
支持新区与深圳共建产业园区
支持新区与深圳共建产业园区,加快发展“飞地经济”。在新区深圳产业园区率先对标深圳模式、深圳标准、深圳质量,以“能复制皆复制、宜创新即创新”为原则,“带土移植”深圳政策、先进经验和管理团队。对深圳已审批项目,推行备案认可制,不再重复审批。鼓励新区积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对接,并与相关区域开展交流合作。
支持新区申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支持新区申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哈尔滨工程大学筹备申建的极地大科学工程优先布局新区。支持新区打造国家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支持新区打造国家石墨烯重点实验室。
支持新区启动智慧城市试点建设
支持新区启动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在全市率先建成高标准的智慧城区,打造全市智慧城市应用指挥管理平台。支持智慧城市云平台战略投资者在新区注册子公司,形成智慧城市产业链条,推动相关信息产业集聚,并逐步将智慧城市经验向全市推广。
支持新区开发沿江、沿水系岸线资源
支持新区开发沿江、沿水系岸线资源,打造由沿江岸线到沿水系地块纵深递进的亲水景观和市民休闲地带。支持新区推进沿江、沿水系企业厂区整体搬迁或改造。
按统一标准建设重大基础设施
推动新区按统一标准加快建设市政、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支持新区超前谋划过江通道、哈尔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加强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建设。对新区水利设施、防洪防涝工程、污水垃圾处理等重大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鼓励新区实行政府公务员聘任制
鼓励新区实行政府公务员聘任制等新型用人制度。支持新区开展劳务派遣试点,与专业化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源公司展开合作,大力引进行政管理岗位急需的专业化、高素质人才。
支持新区发展特色名校
支持新区加快发展特色名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按省级示范性高中标准建设新区高中,
支持省重点高中与新区高中共建。加强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在名优骨干教师认定等指标分配上重点向新区倾斜。加强新区学校校长队伍建设,支持新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
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
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区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支持省、市共建医疗机构,打造区域医疗中心。鼓励社会资本在新区设置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满足新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谋划建设公共文化综合体
支持新区高起点建设文化旅游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新区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谋划建设集图书阅览、群众文化、民俗文化、展览展示于一体的哈尔滨市公共文化综合体。积极引导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落户新区,加快推进冰雪四季乐园等文化旅游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
重点项目优先列入中央预算
对符合条件的新区重点发展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申报计划。市级设立的普惠类专项资金,对新区给予重点支持。
市级财政对新区给予重点支持
以2017年为基期年,自2018年起5年内,对新区上划市级税收分成收入新增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市级财政在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时对新区给予重点支持。新区内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继续按现行支持政策予以返还,用于新区开发建设。对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疏解江南老城区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设立市支持新区产业发展基金
设立市支持新区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新区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新区发展新经济、新业态。(记者 张鸣霄)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