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
原标题:哈市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
记者从7月8日召开的全市教育系统“办事不求人规范办学行为”检查动员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教育局将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教育“办事不求人和规范办学行为检查”专项指导检查,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民办学校等进行入学程序、分班方式、违规补课、教师收红包等十个方面的重点检查指导,促进哈尔滨市教育“办事不求人”现有措施落地生根。
全市成立5个“办事不求人和规范办学行为检查”专项检查组,每组由20人组成,组长由省教育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同志担任,每组组员由黑龙江省委巡视组派出审计人员2名、哈尔滨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2名,各区选派各学段学校校长(园长)14人左右。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民办学校等社会上关注度高的学校(幼儿园),省、市重点高中,还将随机抽查2所普通学校及幼儿园。通过学校自查、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于7月8日正式开始,区、县(市)级自查同步进行,其中市级重点检查截止到11日,区、县(市)级检查截止到19日。
十项重点检查指导内容
(1)入学程序:学校片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流程、方式、所需要件等;
(2)分班方式:学生分班原则、方式、师资配备方式等;
(3)排座方式:排座原则、轮换方式、照顾政策;
(4)评优评奖:选班干、队干、团干、学生会干部的程序方式,评选内容、公开公示;
(5)违规补课情况;
(6)“四零承诺”落实情况;
(7)教辅教材订购情况;
(8)教师收红包、礼品(礼金)情况;
(9)校长、教师的选聘及身份、教师资格情况(民办学校);
(10)学生就餐情况:配餐公司的资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是否对配餐公司进行资质审查,校方和家长委员会代表是否到配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是否经过家长委员会民主决定选择配餐公司,结果是否进行公示,有无签订合同书,学校、家长有无定期考察配餐公司,所有资料是否留存备份。(记者 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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