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重点整治医疗服务价格 着力解决百姓“看病贵”问题
来自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的消息,日前,该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围绕7项重点内容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
此次重点治理从2019年6月20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其中:7月10日之前为重点治理准备阶段,10月31日之前为重点治理实施阶段,11月15日之前为重点治理总结阶段。治理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省、市(地)、县(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开展此次重点治理。
重点治理的公立医疗机构7项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是:
一、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二、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有无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以及是否存在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
三、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
四、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检验是否存在混淆方法学多收费情况;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类疫苗价格和接种服务费执行情况。
六、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
七、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记者 韩婷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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