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发展黑龙江省环保产业的对策研究

2019-06-05 14:09:27|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环保产业是黑龙江省培育壮大“新字号”重点发力的领域之一,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指出,推动“新字号”向新增长领域拓展、加速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从调研情况看,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发展较快,环保要求日趋严格、环保投资逐年增加,但环保产业对黑龙江省发展的带动力还不够,对全省经济增长的助推作用不明显,政府、市场、行业、企业多元治理的环境管理模式尚未成型,应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

  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

  从业人员近8万人,行业类别涉及63个国民经济行业;2017年环境服务业从业单位自14个发展至197个,营业收入从1.1亿元增长至33.5亿元;拥有环保技术研发平台37个。产业规模逐步扩大,行业类别不断细化。2016年,全省环保产业规模以上产值已达到281亿元。目前,从业队伍遍布全省十三市(地),涵盖大型国企、中小微民企以及哈工大、703所等众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近8万人。行业类别涉及63个国民经济行业,基本覆盖《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中界定的节能环保活动的所有门类。

  技术装备水平逐渐升级,供给能力逐渐增强。黑龙江省在城市污水处理、大气脱硫脱硝、节能建筑材料制造、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制造、高效节能专用设备制造和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器材制造等方面基本上拥有自主的技术,个别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环境服务业占比显著提升。近年来,在鼓励发展第三方治理的政策影响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监测与评估等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对比2004年和2017年的统计数据,环境服务业从业单位自14个发展至197个,营业收入从1.1亿元增长至33.5亿元,呈快速发展态势,增幅远超过同期的环保产品制造业。区域流域环境治理、土壤污染调查与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社会化监测服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作为环境服务领域后起之秀,市场份额正在逐步扩大。

  科研基础优势明显,部分领域研发能力较强。黑龙江省环保领域的科研人才储备较为充足,环境工程创新和技术研发居全国领先水平。一是领军人才集聚。黑龙江省有直接从事环保相关研究的院士9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人。领军人才在环保领域具有的权威和声誉提高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人才的影响力。二是平台特色突出。黑龙江省拥有环保技术研发平台37个。三是部分领域研发能力较强。哈尔滨工业大学在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安全饮用水保障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及回用、流域风险防范与安全等方面的实践应用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东北农业大学在微生物转化和退化黑土地力修复、新农村建设生态经济技术示范、畜禽废水高效强化处理工艺及生物资源化等方面注重解决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难题;哈尔滨理工大学在绿色化工技术应用、利用催化剂等新材料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产业发展体系不够完善。一是环保产业市场行为不规范。招投标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漏洞,压价竞争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调动社会力量开展行业服务和行业监督力度不够,行业协会对会员市场行为约束力小,行业信用评价缺乏统一的评价规范和标准。三是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展缓慢。政策虽多但是落地难、可操作性不强。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比较超前,针对性地改善黑龙江省环境质量和解决环境治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与企业对接成功率不高,转化能力不强。四是环保产业与传统行业的互动融合不够。环保产业既是化工、生物、钢铁等产业的下游产业,也是这些产业的污染治理服务者,对传统产业的影响仅在末端治理阶段,在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与传统产业协同作用不足。

  环保企业可持续发展有待促进,一是缺乏战略规划、市场竞争力不强。从事环保设备制造的国企由于多年的体制机制观念无法适应市场环境,市场信息自接收到落实时间长;负担重、管理费用高导致产品和服务的成本高,与最初的环境治理低端市场对接不上,以至于错过进入环保市场的最佳时机。民企市场发展先天不足,基础差,底子薄,产品同质化严重、低水平制造能力过剩,随着国家和环境省针对排放标准要求的提高,治理技术更加高端化、复杂化,不具备深厚技术基础和技术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市场空间急剧萎缩。从事环境服务业的民企集中在环境咨询、监测和末端治理环节,为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供的支撑不够。二是资金流动慢、保障能力弱。很多上游设备供应商为规避风险必须在收到环保公司较高比例预付款甚至全款后,才可供应设备或材料,导致环保企业资金回笼慢。三是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管理不规范。民营企业效益低对人才缺乏吸引力,国企高端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人才流失严重,黑龙江省内著名高校的环境及相关专业毕业生留省工作人数较少。缺乏系统化的管理,在绩效管理中存在简单化、非程序化和专断化现象。

  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动环保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一是与农业融合。发展有机农业,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农业种植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和生物菌剂生产有机肥,既能够满足作物营养需求,创造有机品牌,又能够解决因施用农药和化肥造成的土壤侵蚀和土地质量下降问题,形成与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的循环发展产业链;发展农村环境服务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立健全农村专业保洁队伍,形成管护长效机制。形成较为完备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产业链。二是与工业和建筑业融合。推动环保装备升级改造,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发展适合黑龙江省四大主导产业(能源、食品、石化、装备)的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支持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发展节能、装配式建筑,鼓励利用绿色建材。三是拓展环境服务新领域。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发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行业,延伸水、气、土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产业链。四是支持培育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

  提升环保产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国外先进适用技术,支持企业结合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专利和标准;拓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政策,在装备制造的基础上,将设计、安装、工程实施纳入奖励政策范围;加大对解决黑龙江省突出环境问题的应用研究支持力度;探索企业与院校专家直接深度合作优势互补,形成结合公司内部利益分享机制的实质性合作纽带,履行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专利的程序;完善环保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构建环保人才培育对接与联动机制,保证环保人才动态数量的稳定。

  探索增强多渠道资金保障能力。一是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和使用效果。引导和鼓励解决黑龙江省复杂环境问题的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应用,投入方式由事前投入转为事后奖励或补助。设立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发展基金。二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环保产业,探索将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纳入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纳税信用评价高的环保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三是创新投资回报机制。积极推进资源组合开发模式,推行资源化处理技术,将环境治理与具有收益的资源开发项目组合,拓宽环保项目投资收益渠道。鼓励企业积极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四是创新解决环境工程项目拖欠款。政府主导,引入独立于合同甲方乙方、受政府监管的第三方担保支付平台。

  完善环境监管和环保产业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落实生态环境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环保产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职责,负责开展环保产业战略规划的顶层设计、督促检查成员部门对政策规划的执行情况、负责部门间的协调。各组成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相关政策的研究制订、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完善环保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依托现有统计调查制度制订黑龙江省环保产业统计工作方案,依法扩大环保产业统计范围,将环境服务企业纳入统计范畴,进一步摸清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和企业情况。探索建立重点环保企业数据采集制度,对重点企业进行定期统计跟踪,通过典型企业研判全行业发展趋势。

  进一步优化环保产业领域营商环境。一是规范环保领域招标工作。严格遵守先评技术标,技术标入围后再评商务标的规定,消除恶意低价对技术的冲击。加强中标后监管,对环境治理后续效果进行跟踪问效。二是推动环境保护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在履行契约方面做出表率,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建立信用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信用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三是推进建立环保产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制定黑龙江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深度,招投标全过程公开透明化。创新信息公开途径,便于公众了解监督。(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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