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动渔船安装卫星监控系统
原标题:我省机动渔船安装卫星监控系统
记者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获悉,全省机动渔船卫星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工作近日启动。
黑龙江省将通过“卫星监控平台”与安装在渔船上的卫星监控终端设备有效联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机动渔船“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船位动态实时监管,有效增强渔船管控能力和安全应急响应能力,防止套取油补资金,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黑龙江省针对渔业水域面积广、机动渔船数量多、渔政执法人员力量薄弱、机动渔船安全管理和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核发难度大等问题,开发建设黑龙江省机动渔船卫星监控系统项目。该系统集通讯、报警、卫星导航、定位等功能于一体,融合了北斗/GPS技术、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远程实时监控技术和GS地理信息系统等,可随时查看全省所有在册捕捞和养殖机动渔船航行动态、即时位置、地理坐标、渔船运行轨迹。机动渔船卫星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将按照先建后补原则,采取船载移动设备终端和省级管理平台分别建设方式,并以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建设资金除机动渔船船主承担终端设备建设所需资金的10%外,其余由省级油补统筹资金列支。(记者 黄春英)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