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十项举措预防教师收红包
记者4月18日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收受家长红包和礼品、礼金问题的发生,哈尔滨市教育局出台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十项举措。
据了解,十项举措包括:定期召开家长对话会。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所有学校(幼儿园)分别召开一次家长对话会,开学初以“教师拒收礼、家长不送礼”承诺为主要内容,放假前主要是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和建议。
常规排查处理。每年的“五一”和“十一”前后,教育局派专人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收受红包等问题线索排查。
重点排查处理。在中小学生(幼儿)毕业离校(园)前,以向家长发放问卷、召开对话会等形式,对任课(带班)教师收受红包等行为进行重点排查。
区、县(市)级巡查。重大节日前后,区、县(市)教育局巡查组,集中对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进行巡查,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核实并查处。
市级巡查。重大节日前后,由市教育局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成联合巡查组,集中对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巡查,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核实并查处。
畅通诉求渠道。区、县(市)和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师德问题举报电话、邮箱,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设立“家校直通车”栏目,家长可随时反映问题和诉求。
限时办结和及时报告。区、县(市)教育局及主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或问题被反映、曝光7个工作日内查清办结,对于不报告、不处理的单位严肃问责。
突出师德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合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基础上,再采取家长评、同事评和学校评(“三评”)方式进行,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校长亲自组织。
校长承担主体责任。对重视不够、工作被动以及发生问题的学校校长追责、问责。
集中通报反面典型。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记者 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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