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备春耕 购种需谨慎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报道(吕丹丹):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种子是基础中的基础。种子的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但如今市场上真假种子、优劣种子鱼龙混杂,如何避免购置假种子、劣种子成了农民迫在眉睫的问题。4月3日,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采访到垦丰种业的技术人员来讲解如何辨别真假种子。
辨别假种子、劣种子
据垦丰种业技术人员介绍,我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就已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或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都属于假种子。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则为劣种子:一是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二是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三是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购种四步走 谨防上当受骗
在购买种子时,消费者首先应选择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具备种子经营营业执照的、合法经营的单位购买良种,不要到执照不全或无执照的单位购买。
其次,消费者在选购种子时注意每批种子是否都在其包装物上附有标签,标明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如果是进口的农作物种子应附有中文说明。另外,还要看种子包装是否整齐、完好。
第三,农作物品种繁多,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认真检查所购买的种子是否品种对路。在购买新品种或者自己没有种过的品种时,消费者一定要咨询农业科研部门,以防不法商贩利用消费者信赖科技新品种的名义来操纵市场,获得暴利。
最后,在购买种子时消费者务必向经营单位(户)索要发票,并连同包装物、标签等票据妥善保存好。如发现种子质量有问题要及时向经营单位(户)或有关部门反映,购种发票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时的证据。
购种出现问题后依法维权
根据《种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在保全证据的前提下,农民要积极采取补种、加强田间管理等补救措施,切不可弃管。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都能擦亮双眼,选好优质种,确保农作物丰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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