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落实异地就医“报销不求人”

2019-02-28 08:51:16|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记者从2月27日召开的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9年黑龙江省医保部门将持续深化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制度、高值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等重点领域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异地就医实现“报销不求人”……黑龙江省医保部门将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

  利好一:守好百姓“救命钱”,被解除协议的医药机构3年内不能申请医保定点

  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首要职责。今年省医保局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实施全面排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目前,省医保局正在细化违约责任处理具体标准,规范经办机构审核制度,被解除协议的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医保定点。同时,加强智能监控,把骗保案例的典型手法、作案特征等作为重点监控内容,运用大数据比对、延伸监控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除此之外,完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热线等举报渠道,省医保局即将制定出台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最高10万元的奖励。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药监、审计、司法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形成部门联动、综合监管的良好态势。

  利好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全面完善制度体系,从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需求出发,持续推进新时代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缩小两者间的差距。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提升医疗保障统筹管理水平,完善医疗救助管理,在市域内探索开展医疗救助“统一资助政策、统一待遇政策、统一认定标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按照市级统筹要求,统一市及县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倾斜政策,特别是门诊慢性病数量和报销待遇,尽量拉齐保障标准,提高群众满意度。

  利好三:着力推进四项重点改革

  今年,省医保局将从社会关注度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入手,着力推进四项重点改革,助推“三医联动”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加强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努力实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网上运行、业务不见面办理。对药品和耗材平台采购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增加平台透明度。组织推进103种抗癌药降价和165种基本药物目录采购增补工作;二是加快高值医用耗材改革;三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及时灵活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新秩序;四是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利好四:异地就医将进一步扩范围提效率

  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做到异地就医“报销不求人”。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医保直接结算。二是简化办事流程。简化异地就医证明和备案手续,优化异地就医转诊登记流程,加快推广网上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等多种备案方式。三是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范围。将更多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平台,全面开通省内门诊特殊疾病和特殊治疗异地直接结算。四是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效率。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关于分布式信息系统省级集中整改任务,执行“24小时快速应急反应”机制,保障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稳运行。做好异地就医清算工作,落实市级调剂金制度,及时上缴异地就医清算资金,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不断拓展网上服务的渠道,提供网站、APP、微信、支付宝乃至物联网等服务,并将服务拓展到移动支付、脱卡结算等领域。强化公共性告知服务和个性化告知服务,加快涉及公共政策和报销进度、个人账户提醒、报销到账提醒、就医结算费用解读等便民功能开发建设。(李美时 记者 姜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