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教育局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报道(吕丹丹):为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工作大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精神,今年哈市将通过系列举措贯彻大会各项部署要求,让教育发展更加均衡,实现教育公正公平。
第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2019年市师德师风质量年为牵动,哈尔滨市将扎实开展系列师德专题培训;以哈尔滨大剧院为依托,哈尔滨市将每月组织一次教师高雅艺术鉴赏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师德专题讲座,每学期组织一次新教师培训和教师心理健康疏导培训。除此之外,哈尔滨市将组织“优秀师德师风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选树一批“四有”好老师典型;开展挖掘和培育学科核心素养成果展示活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估体系,组织专业队伍集中研究制定各学段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标准;建立家校共育长效机制,开辟“家校直通车”,发挥家校共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解决受关注学生问题的措施办法;认真执行新出台的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六条禁令,制定教师责任、权力清单,修订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细则;开展师德三级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教育发展评估,将师德建设评估作为市对区(县、市)教育发展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二,多措并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哈尔滨市将落实推后中小学生早晨到校时间要求,严格控制在校时间;建立小学生课业负担公告、监测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学生作业和作业量等内容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实施市、区(县)、校三级教学常规检查制度,落实“零起点教学”,避免家长带着孩子“抢跑”;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丰富学生课后生活;取消低年级书面测试,探索学业质量测评新方式,实施多学科融合无纸化测评新举措;进一步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开展“让学生喜欢你教的学科”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学习的习惯和能力;加强家校沟通,形成家校共育合力。深入开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与学校招生挂钩、利益输送以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消除学生家长担忧和顾虑。
第三,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哈尔滨市将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增强队伍活力,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9年下半年,在部分区、县先行试点,制订方案、组织实施,实行全员竞聘,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第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哈尔滨市将继续推进民办学校审批权下放,强化审批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实现“审批不求人”;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继续坚持自主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民办初中招生方式,认真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十禁止”,严谨“掐尖”招生行为;支持现有民办中小学校跨区域创办分校,引导优质民办中小学校不断扩大辐射服务范围;积极吸引外地优质民办教育和国际教育学校进入哈市,扩大优质民办教育存量,着力提升哈市民办教育外向度和国际化水平。
第五,深入推进双元培育办学模式改革。哈尔滨市将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双元培育改革试点,继续开展双元培育重点专业评估,引导职业院校加强与企业间的深度合作;着力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组织中职专业教师进企业开展顶岗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六,全面实行“四零服务”。哈尔滨市将按照全省教育大会提出的零择校、零择班、零择座、零指定的要求,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分班管理行为,公办小学校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实施阳光均衡分班,在统一时间继续严格按照“两先、一抽、不调”公开透明的办法分班。
第七,深入推进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哈尔滨市将加快推进哈尔滨市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冰雪体育运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等项目实施;以校园足球和冰雪为重点,持续推进“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和各项体育运动,普及体育赛事,切实提高哈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水平;深入挖掘、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艺体教育活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全过程的深度融入;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工作;研究编写《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手册》,手册成稿后,免费发放给每名小学生,指导全市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