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南岔区“放管服”助三千民企快成长
近年来,南岔区委区政府以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己任,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助手,通过强化政策支持、夯实发展平台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创业主体活力,为非公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让企业逐步发展壮大起来。
做好“放管服”
营造高效服务环境
南岔区出台完善了《南岔区重点投资项目保姆式服务实施办法》相关措施办法,重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发放了伊春市第一个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平均办结时间为1个工作日,该区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工商、质监、食药监、交通等16家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共受理网上审批事项1160件,办结1149件,办结率达99.1%,受到广大企业者和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在非公企业经济发展中,“零距离”倾听企业发展中的难题,用真情为企业排忧解难。在庆丰水电站复工建设上,区委区政府积极帮助企业完成土地、林地征用、接入系统架空线路铁塔用地手续。为确保工程如期进行,专门安排有关部门协调运输工程大型材料设备。伊春市春珠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伊始由于资金短缺困难,导致生产进度缓慢,生产效益不高,得知情况后,区工信局和财政局帮其落实了500万元的企业贷款,使春珠米业顺利投产步入正轨。
落实“营改增”
为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
伊春市绿野食品有限公司是以山东省莱阳商会为投资主体的股份制企业。2017年2月,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南岔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依托小兴安岭丰富的绿色有机食材资源优势,把发展的重点定位在经营和生产速冻蔬菜食品上,包括绿色保鲜食品、速冻食品和调理食品。公司创立的“林之宴”系列产品品牌,采用产、销冷链一体化的运营方式,把销售目标定位在北上广及华北、华东地区省会级城市,还有部分产品销往日本、韩国。
南岔区推行的“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让像伊春市绿野食品有限公司这样的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南岔扎根成长。去年7月南岔区又投资500万元,开工建设了建筑3120平方米的南岔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办公楼,项目建成后,大大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为民营企业这些“金凤凰”在南岔能够振翅高飞提供了可靠保证。
去年4月,黑龙江格润药业公司由于制药车间扩建,需要1000KW容量的增容设备,南岔供电部门接到申请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勘查,发现设备增容后总容量将增加到2000KW,按照相关规定,应由企业自投资金建设。经过了解,企业目前存在资金紧张问题,考虑到企业困难,南岔客服分中心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在原有线路导线线径过细的基础上,对其线路进行增容改造,更换了杆基、导线等,并新建1公里的10KV线路。从客户报装到施工完成,用时只有15个工作日,并为企业节约了300多万元成本。
构建“亲和清”政商环境
让营商生态更清朗
南岔区制定了《南岔区涉企行政处罚审批报备暂行办法》,要求各执法单位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核心,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要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报备审批手续,经审批报备后,方可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区纪委将启动问责机制。
南岔区工商联秉承办事不拖不压的原则,热情周到为前来寻求帮助的民企负责人细心解答问题,解决不了的立即汇报主管领导,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南岔区严格执行《南岔区涉企执法检查审批登记报备制度》,对70个窗口服务单位,进行了4次突击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6个单位36名工作人员进行惩处,批评教育26人,诫勉谈话8人,党纪处分2人。建立了企业家微信工作群,公示了纪委书记手机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第一时间为企业排忧解难,先后解决了永翠河疗养院污水倒灌、森木工艺品公司原材料缺乏等10余项制约企业发展难题。目前,全区民营企业户数已经达到3007户,已经成为南岔区经济转型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贾春华 宋勐 记者 马少忠)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