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主持召开黑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全省百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部署开展百日会战,决定将省管部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委托相关市新区县实施,原则通过《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中办国办《通知》将允许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以及鼓励采用专项债券加市场化融资的方式组合融资等政策予以明确,这是国家在基础设施补短板窗口期出台的重要政策,对于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增加有效投资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市地县要结合实际学好用好这些政策措施,把抓投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会议决定从7月10日至10月20日,在全省开展百大项目百日会战,突出抓好开工率、投资率、资金到位率,建立“1+1”工作专班推进机制,不但黑龙江省政府领导和各相关厅局主要负责人要抓在手上,市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也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双负责制,加大百大项目推进力度。
会议强调,生活饮用水安全是最基本、最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必须做好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综合施策、形成合力,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要做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重点解决好城市二次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可持续运营机制建立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重新制定保护野生动物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龙江良好生态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贯彻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好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推动把原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会议决定,将黑龙江省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审核)职权,由黑龙江省政府委托给综合发展区域、四煤城等相关市(新区、县)政府(管委会)和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会前进行了学法,黑龙江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进行了讲解。(记者 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