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完善我省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议
近年来,黑龙江省在新旧动能转换特别是在营商环境建设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是科技创新的作用没有真正体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尚未成长起来,在创新链上黑龙江省高校和研究院所的优势也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就要抓住科技创新,而创新生态系统则是创新高效和可持续性的重要保障。
鉴于黑龙江省科技创新的发展状况,其创新生态系统应选择政府引导、多主体协同转化模式。即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的战略指导作用,推动企业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同时,系统中各创新主体间建立起协同机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此,建议一是建立由高校进行科研、企业进行市场信息调查、政府进行资金项目支持的协同机制,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首先,打通高校科技成果专利转化通道,如可将政府资助的科研成果引导给民营企业进行使用和转化,减少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其次,政府要扶持和培育一批从事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的机构,将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到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整合为一体。最后,搭建高校与企业科技成果对接渠道,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各种科技要素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系统。加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发挥黑龙江省的国家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的牵引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是完善科技创新的载体功能。世界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经验表明,载体建设是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按照科技创新的周期划分,载体可以分为技术研发载体、技术转化载体和技术商业化载体。首先,技术创新载体建设要满足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突出重点载体建设;其次,载体建设不能仅仅满足其物理概念的承载功能,要在载体上聚集创新资源,并且具备加快创新所需各种知识的聚合;最后,载体要具备转化和催化功能,能够加速推进创新过程向着特定的价值方向演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企业提供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和环境要素。
三是健全公平竞争市场和法治环境,构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的相关秩序以及管理的全链条。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的科研优势,建设拥有自己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工业群体。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善市场竞争行为,创造良好创新的生态环境。首先,政府通过政策制度,完善科学研究机构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推动黑龙江省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协同合作;其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设,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最后,要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支持,造就一批知名的服务品牌。缩短科技成果的转化周期,同时消除科研中介的环节,节约科研成本,提高转化率。
四是从进入创新链入手,推动黑龙江融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生态系统中。融入创新链,一方面可以弥补地域之间的物理距离,克服黑龙江省远离经济中心的劣势;另一方面可以发挥黑龙江省区域创新的优势。在创新链上衔接,在技术创新上协同发展,把两个系统的知识、人才、设备、工艺、市场、技术、服务等创新要素紧密结合,实现不同系统的创新主体优势互补、相互依存,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进而实现产品价值链和产业链的融合衔接,推进黑龙江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黑龙江省政协常委 于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