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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破网打伞”取得阶段性新成效
黑龙江日报  2019-06-25 09:46:19

  6月2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破网打伞”取得阶段性新成效。共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69人,其中“警伞”92人,“官伞”44人。已提起公诉126人,法院已判决77人。今年以来,共受理移送起诉104人,“警伞”41人,“官伞”33人,已提起公诉93人,法院已判决54人。

  据介绍,百日攻坚战以来,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导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依法快审快诉一批黑恶犯罪案件。在5月13日至17日第一批集中起诉22件140人、5月20日至6月10日第二批集中起诉42件279人黑恶犯罪案件基础上,6月11日至6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再次集中起诉13件55人黑恶犯罪案件,涉黑案件2件16人,涉恶案件11件39人。

  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进驻黑龙江省开展工作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力落实“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亮剑扫除黑恶势力,刀刃向内“破网打伞”,聚焦职能同向发力,深挖彻查勠力攻坚,在“核实立案一批”“依法判结一批”“剖析公示一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新成效。

  雷霆出击,依法立案查办一批涉黑恶“保护伞”。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庇护的“警伞”。日前,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以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立案侦查11名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的政法干警,用实实在在的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期待。

  精准发力,依法审查公诉一批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公诉一批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其中,刘亮、刘功楠、程子江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是一起典型的监狱干警为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透露侦查信息,充当“保护伞”案件。刘亮、刘功楠、程子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聚力攻坚,依法集中起诉一批黑恶犯罪案件。下一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精准对标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督导要求,照单全收问题,强化整改落实,以督导整改成果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记者 那可 梁英爽)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