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日前出台。黑龙江省将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营造“办事不求人”文化,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项抓起,用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打破权力文化、关系文化,把人情社会、面子社会变成法治社会、诚信社会,打造以“办事不求人”为黑龙江特色的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力争到2019年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标准化,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省市县各级至少实现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到2021年底,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列明“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
各地、各部门要列明“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制定“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哈尔滨市和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示范地区和示范单位,要聚焦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形成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决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
黑龙江省将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坚决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政策信息及时在政务新媒体发布推送
政务服务事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类清单以及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必须向社会公开。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的政策信息,要及时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推送,开展解读和咨询服务,做到政策知晓不求人。
各类政务服务数据依法共享开放
黑龙江省将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各类政务服务数据必须依法共享开放。实行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推进政务服务移动“大篷车”、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家门口办事”“刷脸办事”和“一次不用跑”,做到网上办事不求人。
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
黑龙江省将完善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多门”变“一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窗通办”;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加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做到窗口办事不求人。推动建立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实现投资落地不求人。
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各级执法机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禁止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做到公正监管不求人。
开辟守信者办事绿色通道、强化失信者信用约束
黑龙江省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辟守信者办事绿色通道,强化失信者信用约束,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开展“办事不求人”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
设置办事“路障”的要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
黑龙江省将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意见征集窗口,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意见征集板块,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还给市场主体和群众。对工作不力、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意见较大,设置办事“路障”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要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记者 阴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