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黑龙江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全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完成90%以上、面上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完成80%以上的工作目标,黑龙江省水利厅对水利工程建设“强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9年5月31日,全省水利工程229个项目招标率为96.5%,比2018年同期高出37.8个百分点;开工率为87.8%,比2018年同期高出63.5个百分点;完成投资率为10.3%,比2018年同期高出6.1个百分点。
为扭转以往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前松后紧的被动局面,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黑龙江省水利厅主要采取六项措施对工程建设“强监管”。年初,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要求工程建设“冬季抓前期、春季抓开工、夏秋季节抓建设”。3月份,召开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推进会议,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早复工、早开工。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全力推进招标准备工作,尽快完成招投标,确保项目开工率。同时,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切实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在全面推进建设进度的同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
同时,及时下发关于项目招标备案等工作指导文件,明确项目法人各环节工作重点、工作要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投资计划下达后,每个项目都与项目县进行对接,对进展较慢的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涉及征林征地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积极协调地方解决征林征地和配套资金落实等问题,破除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制约因素。此外,黑龙江省水利厅建立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月报制”“旬报制”和“通报制”,要求各地信息填报要及时、认真、准确、无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对建设进度低于上报进度计划的项目,采取电话督办和下达正式督办通知的方式,强化推进力度。(记者 苏靖刚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