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黑龙江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必须依法保障实习学生基本权利,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学校正常安排实习,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组织未满16周岁学生参加顶岗实习。
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实习,按规定考察评估和选择实习单位。学校和实习单位要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严禁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学校要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并进行备案。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实习的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建立针对学生实习风险的预警方案,对发现的违规实习行为要立即核查、处理。
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管理,各职业院校还要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并抄报省教育厅,市地所属学校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实习计划及具体安排;实习企业的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记者 衣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