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松花江边要透亮干净啦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松花江城区段江面及岸线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宜的通告,从即日起,西起四方台大桥,东至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南起松花江南岸外延一百米,北至松花江北岸外延一百米围合区域内的陆域和水域,禁止露天烧烤、擅自设置码头以及私搭乱建和乱摆乱放等9种行为。
通告要求,没有合法审批手续设置的码头、餐饮趸船、水上浮动设施等各类设施,非法占用河道、滩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停放的船舶,在堤岸上摆放的渔船、废弃船舶或者其他废弃设施,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迁移。对不主动迁移、不配合政府整治工作的,依法清除。船舶、码头、水上浮动设施及其他设施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配合整治甚至阻挠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将纳入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江面及岸线九项禁止行为
1、禁止擅自设置码头或者水上浮动设施;
2、禁止船舶在规定的停泊区域外随意停泊;
3、禁止未经许可占用河道、滩涂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4、禁止违规在堤坡上设置扶梯、廊桥,在堤岸上摆放废弃船舶或者其他废弃设施;
5、禁止使用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航行;
6、禁止未经审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或者陆域进行经营活动;
7、禁止进行露天烧烤、私搭乱建和乱摆乱放;
8、禁止违反规定向沿江陆域、水域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9、禁止在码头、水上浮动设施外体乱贴、乱画、乱挂、乱设广告。(记者 赵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