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施行“3+2”中高职贯通培养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快完善龙江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黑龙江省决定从今年开始,由各高等职业院校牵头,在全省中高等职业院校(不含技工院校)实施“3+2”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工作(以下简称“贯通培养”),进一步提升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水平,为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高端应用技能人才。
“贯通培养”采用“3+2”分段形式的联合培养。由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分段负责,第一阶段“3”,即前3年培养在中职学校完成,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第二阶段“2”,即后2年培养在高职院校完成,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可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贯通培养”中等职业教育学段招生对象为符合黑龙江省“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单列,纳入“贯通培养”学校招生计划,由中职学校组织报名、填报志愿。高等职业教育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中职学校“贯通培养”专业具有正式中职学籍,且符合高职阶段招生所在年度的省内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由对接的高职院校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并纳入当年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转段考核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核内容由牵头高职院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共同商定。
据介绍,“贯通培养”项目由高职院校主导,中高职院校共同开发《“3+2”中高职贯通培养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中职和高职的培养分工。“贯通培养”专业原则上应为中、高职院校备案的重点建设专业,并是服务黑龙江省及国家经济和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的急需专业,中高职专业需要相同或相近。黑龙江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参与学校要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极探索中高职联合“订单培养”和“现代学徒制”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保证“贯通培养”工作顺利、高质量开展,黑龙江省教育厅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将依法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停止其招生。(记者 衣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