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报道(吕丹丹):4月2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召开税收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兴伟宣传减税降费政策,介绍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情况。
黑龙江省税务局税收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吕丹丹
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措施持续给力
2019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及赡养老人等6项支出作为专项附加扣除,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极大惠及纳税人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普惠性减免政策使黑龙江省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优惠政策涉及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六税两费等八个税种和两个费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相应部分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5%和10%。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各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并允许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深化增值税改革助力老工业基地振兴
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原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原10%降至9%,同时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实行加计抵减政策,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实行留抵退税等政策措施。另外,税务部门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纳税人实行加计抵减政策。
平稳有序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工作
自2019年4月1日起,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全面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降低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12号)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并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实打实措施助力减税降费落地生根
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充分认识实施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克服地方财政困难,顶格出台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以最简、最广、最优为目标,还权还责于纳税人。黑龙江省税务部门通过预约叫号、错峰错时、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导税服务等措施缩减等待时间,确保纳税人诉求有处说、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同时税务部门坚持机生机汇、逐级会审、集成分析,全面反映每户纳税人享受的减税政策、减税金额等明细情况,及时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和经济社会效应分析,客观反映减税政策执行效果,帮助企业算好“收益账”
下一步,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推进集成化服务、网格化管理、标准化运行,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做到辅导有重点,培训无遗漏,认真做好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全力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黑龙江省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