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哈尔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哈尔滨市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方式为先缴后补,小微企业需为高校毕业生缴满一年五险后方可申领补贴。
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按其为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部分和其他社会保险费)。
办理要件
企业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加盖单位公章)
已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
已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表
哈尔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情况明细表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等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需向市人才服务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申请企业账号,然后登录哈尔滨人才网(http://www.hrbrc.org.cn/),直接在网上办事大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