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锥、水泥桩、旧轮胎、挡车杆等这些生活中的报废物品,却经常被部分商家及个人用来当作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工具,不但严重破坏了市容环境,也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停车权益。近日,为营造哈尔滨市良好的停车环境,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优化停车资源。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联合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私设挡车桩、非法侵占公共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在3月31日的专项行动中集中清理挡车泊位400余处。
公共停车泊位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可以便捷规范的停放车辆,但是个别商家为了停车方便独自圈占公共停车资源,采取各种方式和设施将公共停车资源“据为己用”,除常见的挡车桩、反光锥、水泥墩、地锁等物品外,还有私自安装抬杆、电子号牌识别设备的。
3月31日上午,哈尔滨市交警顾乡大队与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组在辖区内开展巡逻排查。10时30分许,当巡逻至群力第六大道1339号汇智中心大楼门前时发现,原本是公共停车的区域却被商家安装了进出抬杆装置,内部空置区域还被6、7个反光锥筒占用,属于典型的侵占公共停车资源行为。
据进一步了解,由于其他社会车辆无法随意进入场内,沿线经常出现违停及停车排队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因此交警部门前期已向该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商家一直未进行拆除。整治组随后对私设的挡车抬杆进行强制拆除,并对于商家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据商家负责人李经理介绍,设置进出抬杆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停车方便,却没有充分考虑到对周边群众的停车和通行造成了严重影响,今后将吸取教训立即改正,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当天的行动中,另一组工作人员在道里区兆麟街沿线巡查时也发现了类似情况。11时许,在兆麟街30号门前区域,一根抬杆显眼的设置在停车区域入口处,经过工作人员检查发现由于沿街餐饮饭店较多,为了保障就餐顾客方便停车,个别商家便不顾他人权益将停车区域进行私自圈占。经过走访后无商家认领该设施,工作人员随后将其强制拆除收缴、恢复原貌,满足沿街市民的停车需求。
联合整治组在当天的治理行动中还发现,不少商家对商铺门前停车泊位的管理使用规定还存在着一定误区。当工作人员巡逻至兆麟街112号附近时发现,个别单位门前的专用停车位被私自安装了挡车抬杆等装置,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清除,并向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商铺、单位等门前的停车泊位虽已经进行过审批,属于专用停车泊位,但禁止私自增设进出场抬杆及挡车桩、地锁等占道物品。
同时,工作人员还发现个别单位未按照停车场使用规定开放停车资源,私设挡车设备及提示标语误导市民无法停车。3月31日11时30分许,工作人员在兆麟街与森林街路口发现,某单位停车场虽进行了审批设置了停车场标志牌,且明显标有公共免费时间为20时至8时的字样。但该单位仍在停车场入口处不按规定增设了车辆号牌电子识别设备,摆放标有“单位自用 非本单位禁止停放”的提示牌,并在停车场四周安装了矮护栏,防止车辆驶入并严重影响了行人正常通行,工作人员当场对其私设设施进行拆除。
据了解,为了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哈尔滨市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将持续联合执法,对各类私设挡车桩、占道设施、障碍物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并作出相关处罚,同时号召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守法停车,文明出行。(记者 汪晓涛 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