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设立佳木斯市工业企业纾困资金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此举,将对解决佳木斯市工业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短期资金紧张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进而促进全市企业实现良性发展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
资金短缺、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制约佳木斯市工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短期流动资金不足,致使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陷入生产困境。为此,佳木斯市结合全市工业经济实际,认真研究工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及困难,按着黑龙江省政府制定的贷款周转金支持政策并借鉴先进地区的成熟经验,研究制定了《关于设立佳木斯市工业企业纾困资金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包含了“资金规模及使用方向、运营机构、使用原则、企业申请条件、操作程序、风险管控、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内容。明确了纾困资金的主要用途为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临时性短缺困难。提出了“择优扶持、保值增值、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运行管理原则。首笔3000万元纾困资金将由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出资并负责运营管理。重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临规企业,特别是优先支持财税贡献率大、就业拉动力强的企业。
在资金使用方面,对纾困资金的使用期限、单户企业申请额度、操作程序、资格审核、资金封闭运行、使用审计、企业违约、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记者 刘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