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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出台《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9-04-02 15:35:33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吕丹丹 通讯员 杜海军):为贯彻全国、黑龙江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出台《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提出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优化作业设计 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规定,学校要优化作业设计,重视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丰富作业类型,精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重在迁移运用的作业,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坚决纠正通过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来提高成绩和升学率的做法。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要按学科确定作业时长,避免出现作业量超标现象。九年级学生作业量可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需求适度开放,但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长不允许超过2小时。

  倡导“基础作业+拓展作业”模式 教师自主编制作业

  在布置作业时学校要尊重学生学习的差异性、阶梯性,科学、系统、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及时整理和巩固所学知识,反思阶段学习的收获和问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倡导“基础作业+拓展作业”模式,适应学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个性化发展需要,分层布置作业。倡导教师自主编制作业,合理改编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以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成章、成册、成本布置作业的现象。同时,学校要重视作业的实践性、综合性,鼓励以家庭劳动、阅读欣赏、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类作业替代书面作业,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综合实践活动类作业。语文要布置阅读类和日记类等以提升学习兴趣和阅读能力为主的作业,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非毕业年级探索每周一天无书面作业日。

  加强作业管理 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 

  学校要探索使用信息技术手段管理学生作业。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生成作业、批改作业,反馈作业完成情况,切实减轻教师的负担。作业布置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不得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不得布置“繁、难、偏、旧”的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必须做到全批全改,在批改形式上可以适当结合学生互批、小组批改,还要加强作业批改的及时反馈与针对指导,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及时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批矫正或予以个别辅导。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及时调整教学进程与教学难点。可以根据作业的类型和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除了教师批阅以外,可采取作业展评、展示交流、讨论分享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作业评价。

  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实施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将学校的作业质量、作业负担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