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是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易发期,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3月31日,黑龙江省森防指办公室再次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出“火情零报告、违法用火零容忍、努力实现火灾零发生”工作要求,采取八项具体举措,确保打赢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立即行动起来,下大决心、动硬措施,用真功夫,把“清明节战役”当做当前压倒一切工作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二是提高战备等级。森林消防队伍、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准备,提升战备等级,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三是加大隐患排查。要提前安排部署检查工作组,深入重点地段、关键部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活动,把隐患当做事故及时处置。
四是宣传教育全覆盖。要采取超常规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预防森林草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多种手段并用,引导群众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五是全力看住火源。要提前谋划,细致研究划分重点时段和危险地区,组织人力密切监控,死看死守,严加防范,兵力装备前置,见烟就查、见火就灭,守住路口、看住坟头、管住火源。
六是物资靠前储备。各地要坚持从实战出发,靠前储备防扑火物资装备,确保扑火需要,扑火机具、车辆要全面检修维护一遍,做到“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
七是严密预警监测。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火情零报告、卫星检测热点核查及2小时报告反馈制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八是确保扑火安全。各级森防指和一线扑火队伍要开展经常性、实战性训练演练和培训,掌握辖区森林草原可燃物类型及分布,不断提高扑救战术、应对突发险情的技战术水平,确保扑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