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6日从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上获悉,哈市再出台优惠政策,提高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标准,即在现有哈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5%。
据悉,在现有哈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5%,分别上调3600元和2400元,即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4400元/年上调至18000元/年;县(市)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9600元/年上调至12000元/年,该项政策调整将更好地满足哈市无房职工租赁住房的资金需求。
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大厅也将推出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现正在进行数据对接和系统测试。届时,哈市缴存职工可自行登录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卡中。(记者 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