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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不求人”!平房公安分局这十条便民助企承诺,给个满分
哈尔滨电视台  2019-03-20 14:55:50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落实企业、群众“办事不求人”各项工作部署,打造让企业、群众满意的更高水平的“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升级版,让平房区企业、群众真正感受到“办事不求人”的方便、快捷、高效。平房公安分局现面向全区推出便民助企十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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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群众办理户籍、出入境等业务,可登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预约和办理。也可拨打平房公安“办事不求人”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86512345进行咨询。疑难复杂问题无法当场解答的,将安排专人在24小时内向咨询人反馈。

  第二条

  派出所服务窗口实行社区民警坐班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户籍民警AB角互补工作制、责任捆绑制,保证群众咨询、办事有人接待、有人受理。

  第三条

  派出所服务窗口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居住在平房区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我代办”服务,由社区民警主动上门收取业务材料,完成后送返群众手中。

  第四条

  派出所实行户籍和身份证业务“全区通办、多点受理”制度,群众可在平房区内居住地派出所就近办理本人户籍业务。开通居民身份证市内异地受理业务,本市居民可在平房公安分局身份证办理大厅办理身份证补领业务。

  第五条

  平房区居民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出生落户、市内移居、市外迁出和迁入等户籍业务,手续齐全、核实无误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户籍地派出所审批的户籍业务,手续齐全、调查属实的,法定工作日当天申请当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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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严格依照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出具证明。按规定不能出具的,向索要证明单位出具《不予以出具证明告知函》予以说明。

  第七条

  平房区(哈经开区)范围内企业招工、学校开学等重要时间段,提供上门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服务。

  第八条

  在自助签注机无法办理且不需要进行身份核查的赴港澳台旅游签注业务,在平房区出入境业务大厅申请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本省户籍居民办理出入境业务(台湾个人游签注除外),港澳台团体旅游签注业务,申请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即可办理。如本人不能领取,可以委托他人代领或办理邮寄。

  第十条

  非首次在我省办理赴港澳台旅游签注业务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办理出入境业务,监护人无法到场的,监护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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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群众对平房公安分局窗口服务工作不满意的

  可拨打电话86512345进行投诉

  平房公安分局将安排专人24小时内

  对投诉问题及时反馈。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