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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代表团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黑龙江日报  2019-03-15 09:00:12

  原标题:我省代表团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3月14日下午,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黑龙江代表团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参加审议,黑龙江代表团团长、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徐绍史、陈锡文、王宪魁和黑龙江代表团副团长王文涛、李海涛、甘荣坤、张雨浦、胡亚枫参加审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张庆伟在讲话中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反映了全省人民的关切和期望,展现了强烈的政治热情和履职担当。

  张庆伟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战略性、针对性、指导性,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各位代表要带头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髓要义,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这次全国人代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注重联系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要当好大会精神宣传员、解读员,做好宣传阐释,抓好推进落实,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在黑龙江省掀起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热潮,切实把大会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要带头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围绕大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和龙江振兴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出更有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记者曹忠义王坤孙佳薇)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