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刘才星 通讯员 杨洋):3月14日,为践行解放思想大讨论,推动农村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民政厅在呼玛县组织召开“多村一社区”试点启动工作会议。
黑龙江省试点市地民政局副局长、政权科长,试点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民政局局长,试点乡镇党委书记共计60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政策文件、交流探讨了工作思路,并围绕“解放思想、创新突破”的思路部署了启动试点工作,为助推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和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发挥了重要作用。黑龙江省政厅副厅长王世成参会并讲话、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李佰铮同志及呼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农村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农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启动“多村一社区”试点,是促进农村发展和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的当务之急,也是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有益探索,在确有需要试点村加以推广实施,启动试点社区建设,对于进一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快速提升级,确保十三五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完成有着深远的历史影响和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开展“多村一社区”试点,有利于整合社区有效资源,破解当前一村一社区重复建设瓶颈难题。扩大社区服务范围,搭建社区电商平台,带动村域经济发展。有利于互助协作,促进信息互动,扩大村域信息文化交流。
会议要求,要精准把握试点工作总体方向目标,对标对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目标任务,到2020年,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实现50%,到2030年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实现75%。推进试点村的试点社区建设,打造新型多村一社区亮点,为助推黑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民政智慧和力量。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象工程,注重保护乡村风貌,传承乡土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不要“千村一面”,让农村居民“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
会议强调,要在激发基层动力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要完善“多村——社区”试点治理机制,以村民自治为根本途径和有效手段,发动农村居民参与,同时不改变村民自治机制,不增加农村基层管理层级。要健全“多村——社区”试点服务设施。重点推进试点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外设施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要畅通“多村——社区”建设渠道。 通过购买服务、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试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到“多村——社区”开展服务。要丰富“多村——社区”服务内容。以农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全体农村居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救急难”工作试点,建立健全农村社区“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机制,重点满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体的服务需求。要加快“多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推动部署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为乡镇及农村社区开展服务提供便捷渠道和技术支持,建设试点村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机构。
会议强调,要勇于负责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战略高度,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要主动协调沟通,形成推动合力。深入研究相关工作措施和推进试点开展的方法,积极争取、主动协调,保障试点任务所涉及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要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各地经验亮点,提高其广大的参与度,推进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创新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