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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推动支持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日报  2019-03-01 08:43:22

  2月28日下午,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修订)》,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修订完善已有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十分必要。新的办法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失职渎职、违规经营投资决策而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形,依法依规作出责任追究规定,对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出台后,要严格执行,敢于亮剑,依据办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形成威慑力。同时要坚持用制度管资产管资本,建立起符合龙江国有企业特点的追责问责长效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要通过严格监管构筑起“防火墙”,尤其涉及对外投资,企业要严格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合法经营,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经营失败,造成重大损失。新组建的七个产投集团要专注主业,执行好减少层级、避免多元经营,禁止相互担保等禁令。

  会议强调,黑龙江省出台进一步支持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破解我省民营经济偏弱的重要举措。要通过落实《意见》充分体现“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一理念。要用务实管用的政策,解决民营企业所需所盼、急需急盼的问题,既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市场公平进入受限问题,也要着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约的人文环境,新官必须依法理旧账。要加强对企业家生命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出台的各项政策要体现公平公正,不能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更不能成为“抽屉政策”。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了解政策、会用政策、用好政策。要出台实化、细化、可操作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以及实施细则。要动态跟踪政策的推进落实,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政策评估,进而不断修改完善使政策更符合实际。(记者 王坤)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