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经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测19日至21日哈尔滨市区大气层结稳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发生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9日10时30分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预警期间各区县(市)政府要强化落实禁烧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秸秆露天焚烧。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落实响应措施,并进行检查督查;组织开展对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重点工业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减排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采取减排措施,减缓污染物积累。(记者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