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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黑龙江日报  2019-02-15 09:03:50

  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已有300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市范围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10月底前,哈市所有行政村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有效建立起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

  据介绍,哈市将对集体经营性资产较多的村,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基础上,将集体资产量化到成员名下,实现“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今后成员按照股份获得集体收益。至于此类村设不设集体股、设多少集体股,将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确要设集体股的,比例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30%。对集体经营性资产较少或没有的村,将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的基础上,将集体资产以份额形式量化到成员名下,实现集体资产按份所有,今后成员按照份额获得集体收益,此类村不需设集体股。

  据了解,哈市还将丰富集体资产抵押融资形式,探索办理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具体办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搭建股权融资平台;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机制,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制定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的具体办法,重点探索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明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股份的规则;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方向,着力建设信息发布、法律咨询等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及时与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互联互通,促进资源更大范围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哈市还将加大财政、土地、金融、税费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资产、资源、区位等条件,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联合发展型等多种发展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而对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村,各区县将抓紧进行专项治理,做到改革与治理同步进行、同步完成,为新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奠定良好基础。(记者 李天池)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