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经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测11日至13日哈尔滨市大气层结稳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发生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0日14时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自预警发布时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落实响应措施,并进行检查督查;加大巡查力度,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和道路清扫保洁,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冥纸冥币、燃放烟花爆竹;重点工业企业(包括供热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按10%减排比例落实减排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采取减排措施,减缓污染物积累。(记者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