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刘凌轩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孙明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杨成军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
郑国志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高伟利的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