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东北振兴 海关再出发
哈尔滨海关关长、党组书记卢厚林(左一)到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调研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嘀——”随着长长的汽笛鸣响,11月29日上午,一列满载着沃尔沃S90轿车的中欧班列,在海关的高效监管下,驶出大庆市卧里屯火车站,奔赴比利时泽布鲁日港。该班列承载82个集装箱标箱,装有123台沃尔沃S90系列轿车,贸易额共计2501万元人民币。这是在大庆市卧里屯火车站十分常见的一幕,平均一周会有两到三次。2013年9月,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落地大庆,2017年6月5日中欧班列开行以来,已通过整列运输的形式出口欧洲144列。哈尔滨海关所属大庆海关共计监管服务沃尔沃S90系列轿车出口突破17000台,高达17774台,货值36.8亿元人民币。这列长长的火车,满载的是大庆这座石油城市不断转型升级的希望,是老工业基地再次振兴的浓重一笔,是奔跑着的“一带一路”倡议的不竭动力,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宏伟蓝图的崭新篇章。
1978年秋,邓小平在第三次视察大庆时指出“要把大庆油田建设成美丽的油田。”1979年,大庆市正式更名设立,与改革开放一道走过了四十年的风雨历程,正值不惑之年。在固守着自身优势的同时,大庆也在一直不断寻找着转型升级的突破点,开启“二次创业”,使“非油经济”与“油经济”比肩傲立,力争成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排头兵。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大庆的对外贸易不断发展,海关的建立迫在眉睫。1993年12月26日,哈尔滨海关驻大庆办事处应运而生。2001年12月26日,大庆海关正式成立,隶属于哈尔滨海关。设立办事处之初的五年时间里(1993—1999年),共验放进出口货物1.11万吨,进出口贸易额11027万美元,征收关税和增值税4524万元人民币;20年过后的今天,大庆海关业务量迅猛增长。以 2018年1-10月为例,大庆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运量2241.5万吨,与2017年同期相比(以下简称“同比”)增加65.5%;贸易额126.97亿美元,同比增长97.3%;征收关税和增值税12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倍。
时光荏苒,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铿锵步履,海关与大庆这座城市同呼吸、共命运,一同拼搏,共同成长,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全力支持大庆乙烯12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聚丙烯30万吨/年项目,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在通关过程中商品归类、减免税申请、设备转关申报等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顺利投建;助力中俄管输原油进口二线全面贯通,2018年初至今,已监管原油进口总量2485.2万吨;积极筹划推进天然气进口项目落地大庆。相较于2001年建关之初,大庆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运量增长近3万倍;贸易额较2001年增长1283倍;征收税款相较2001年增长1064倍。
哈尔滨海关关长、党组书记卢厚林(左五)到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调研
大庆只是海关服务黑龙江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的一个缩影。放眼中国北疆的广袤沃土,伴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稳步推进,哈尔滨海关的改革与龙江的开放发展一路随行。为全力服务东北振兴,哈尔滨海关新一届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思想,主动作为、主动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助推黑龙江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哈尔滨海关关长、党组书记卢厚林上任伊始,利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深入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黑河、佳木斯、大兴安岭等重点城市进行实地调研,累计行程上万公里,考察企业生产车间,召开座谈会,听取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经营和开展对外贸易情况,现场征求意见、现场办公答疑、现场解决问题,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把脉支招”。海关的务实举措,促进了外贸的高速增长,以2018年1-10月为例,黑龙江省进出口总值1384.8亿元人民币,比2017年同期增长33.7%,高于同期全国进出口增速22.4个百分点。回首近十年来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的发展,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真可谓天壤之别。见下图:(制表人:刘书涛)
这一组组闪光的数字,折射出黑龙江省地方工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彰显出海关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豪迈情怀。为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哈尔滨海关打出了组合拳: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哈尔滨海关问冷暖、听意见、解难题,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哈尔滨海关定期召开重点进出口企业座谈会,收集企业便利通关、保金保函优惠政策等9个方面疑难问题并予以解决。针对企业资金链短、融资难等突出问题,哈尔滨海关与农行省分行、人保财险省分公司签署“银关保”合作备忘录。省内1000余家中小型进出口企业能够通过“银关保”获得银行保函,享受集中汇总征税等政策实惠;配合哈尔滨综保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哈尔滨海关主动宣讲海关保税、信用管理等优惠政策,对科研单位、内外资项目、重大技术装备企业调研座谈、政策宣讲,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哈尔滨海关加大自主性改革力度,依托省内中心城市,建设核批中心,实现业务核批“全省通受、统一审批”。哈飞、哈汽轮机、哈电、大庆沃尔沃等企业反映,海关核批周期更短,税收政策利用率从原来不到50%直线提升到现在的95%,减免担保金释放了资金流压力,不仅少跑腿,成本也降得更多。
哈尔滨海关打造贸易新增长点、新业态、新通道。哈尔滨海关助力农业“走出去”,推动对俄农业杂粮、生鲜乳等产品加快准入进程,指导建成黑龙江省9个进境粮食口岸,累计检验检疫回运粮食120万吨;立足黑龙江省对俄合作优势,哈尔滨海关积极沟通总署取得政策支持,保证俄优质饲草顺畅回运,助力黑龙江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建设;哈尔滨海关助力开放平台建设,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一期)已于2017年3月通过验收并封关运营,牡丹江、黑河保税物流中心(B型)已经海关总署批准建设,其中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在2018年9月通过验收。绥芬河口岸整车进口获批。促成跨境电商一般出口、网购保税业务和直购进口业务分别在绥芬河、哈尔滨两地顺利开展;为北美直航货运包机“量身定做”监管方案,抽调骨干提供24小时预约服务,确保首航成功,并积极支持北美直航货运包机常态化运营。
深化海关国际合作,支持大项目建设
哈尔滨海关积极加强中俄海关合作:加强哈尔滨海关与俄罗斯远东海关局的联络沟通,通过口岸监管通关问题工作组会议、边境会晤、边境海关联络员制度等方式和渠道开展通关事务协调,积极支持中俄原油管道、中俄东线管输天然气进口项目、中俄同江铁路大桥、中俄黑河公路大桥和跨江索道等重点合作项目建设,及时解决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过境段中方人员、设备物资在俄通关的问题,积极参与计量鉴定方案论证,保证工期进度;全力推进“内贸货物跨境运输”“陆海联运”“江海联运”大通道和对俄邮递物流通道建设、完善中俄监管结果互认试点项目、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提高中欧班列运营效率,建立畅通高效的口岸通关协调机制,在绥芬河、东宁、黑河、同江口岸实施推进中俄监管结果互认试点,累计监管互认报关单1323票;深入挖掘与俄方对应海关局的合作潜力,建立关局、缉私部门、隶属海关三个层级间的合作机制,推进中俄海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哈尔滨海关关长、党组书记卢厚林(左二)在绥芬河海关检验检疫实验室调研
哈尔滨海关深化中蒙俄海关务实合作,充分利用“中俄博览会”交流合作平台,举办中俄蒙海关合作研讨会、中俄和中蒙海关署领导双边会谈以及中俄蒙海关合作新闻采访等系列活动,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发展;密切中蒙俄海关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对俄罗斯等欧亚经济联盟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建立通关事务救助协作机制,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和贸易安全,全力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贸易便利化
哈尔滨海关全力优化通关流程,海关通关时间压缩近90%。2018年1-10月,黑龙江省口岸进口整体通关时间32.03小时,较2017年缩短44.7%,排名全国第3位,比全国平均时间快45.72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1.24小时,较2017年缩短58.84%,排名全国第3位,比全国平均时间快6.27小时,提前超额完成国务院要求的全年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三分之一的任务。积极推动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黑龙江省内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全国任意一个海关无障碍开展业务,检验检疫业务变过去的口岸与内地“两次申报为一次申报”、“两次查验为一次查验”,企业通关更为便捷。推进“单一窗口”应用全覆盖。与地方口岸办共同开展调研、企业培训等工作,积极推广“单一窗口”应用,2018年1-10月,黑龙江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报关覆盖率为84.3%,已提前完成国家口岸办制定的报关覆盖率70%的年度目标,9月起“单一窗口”报关覆盖率已达100%;加快自主改革步伐,根据黑龙江省省内隶属海关单位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依托省内中心城市开展业务集中核批,实现“全省通受、统一审批”,“一网通办”关检业务。推进“自主申报、自行缴税”。企业“自报自缴”改革全面推开。企业办理海关业务的自主性更强、更加灵活自由。2018年“自报自缴”业务从进口扩大到出口领域,关区“自报自缴”应税报关单占比为82.79%,位于全国前列。
哈尔滨海关关长、党组书记卢厚林表示:“美好的新时代已经开启,哈尔滨海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新时代、牢记新使命、把握新思想、开启新征程,紧密结合龙江实际,通过推进无纸化、一体化、国际化通关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让新海关制度的红利持续释放,实现把关提效、服务提质、通关提速、能力提升,为黑龙江打造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实现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海关应有的贡献。”(图/文 骞壮 编辑 于灵爽)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