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定于2018年12月25日至27日在哈尔滨举行。按照有关规定,邀请部分公民旁听本次常委会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议题为:审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审查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哈尔滨市查处假冒巡游出租汽车若干规定》《佳木斯市电梯管理条例》《鸡西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绥化市城市公园条例》,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调研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垦和森工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等。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单位(社区)或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于12月19日至24日上午10时前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报名。
咨询电话:0451—58853188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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