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心中明灯开启“追梦”人生
全面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60余万残疾人;为1.1万人次0-6岁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救助服务;实现城镇残疾人就业10.4万人;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助残服务114.3万人次……一组组数字的背后,映照着黑龙江省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坚实足迹,逐步兑现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庄严承诺。
五年来,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残联的有力指导下,我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务实的作风,统筹做好团结引领残疾人、精准帮扶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黑龙江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步入新阶段、迈上新台阶。
民生为本解残疾人群众之所困
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黑龙江省有218.9万残疾人,其中持证残疾人数107.4万,让这些因身体残缺而需要帮助的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小康路上,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在广袤的龙江大地上,我们感受到了这种温暖和力量。黑龙江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每年都将残疾人工作重点项目纳入民生实事专题推动,并出台《黑龙江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撑。
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建设、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等每一项事关残疾人民生福祉的相关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搭建全省残疾人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名制获取全黑龙江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为7.4万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畅通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残疾人反映的各类问题;全黑龙江省残联系统办理残疾人信访2.33万件,办结率达95%以上……“因人施策”式的助残服务,惠残政策的落实落地,为全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残疾人行动不便、生活不易,因残致贫往往是深度贫困,贫中之贫、难中之难。黑龙江省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十大行动”,全面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60余万残疾人,41.9万生活困难较大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74.6万残疾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71.6万残疾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帮助7.3万贫困残疾人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完成563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精准服务为梦想持续续航
身体康复是残疾人实现梦想的第一步。黑龙江省切实拓展康复服务覆盖面,建立了0-6岁儿童残疾预防干预机制,为1.1万人次0-6岁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救助服务,将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提供康复服务33.7万人次,配发残疾人辅助器具12万余件。
扶贫先扶智,绝不能让贫困家庭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坚决阻止贫困代际传递。黑龙江省全面加强特殊教育,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达到高考录取分数线的残疾人考生实现100%录取。
震撼人心的表现,永不放弃的精神,赛场上,残疾人选手在顽强拼搏中展现着生命的魅力,自强不息的风貌愈发出彩。我省以“全民健身助残工程”为载体,促进残疾人群众强身健体,滋养迎难而上、顽强拼搏的人生韧性。第九届全国残运会14金16银8铜、里约夏残奥会2金1银、平昌冬残奥会上以我省运动员为主的中国轮椅冰壶队获得冠军……五年来,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在国内国际赛事上收获累累硕果。
如何让残疾人的就业之门开得更大,就业之路走得更宽?因人制宜,授之与渔,培训招聘拓宽就业渠道,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全省8.5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城镇残疾人就业10.4万人。
志愿助残共享阳光
残疾人事业是爱的事业,每一位残疾人朋友笑容的背后都凝结着各级残联组织和全黑龙江省残疾人工作者、志愿者的真情付出。五年来,爱心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热心助残,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款物7500余万元,帮助近20万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关心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成功完成一期任务,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105个,惠及2.55万残疾人。各级残联五类专门协会组织积极履职,发挥作用。
“只要朝着阳光,便不会看见阴影。”助残志愿者给残疾朋友们带来了温暖。五年来,残疾人主题活动中总能看到志愿者的身影,全黑龙江省17.2万名助残志愿者提供各类助残服务114.3万人次。
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朋友的梦。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新时代催生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新担当要有新作为。黑龙江省各级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进步的历史方位和努力方向,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纲,以提供残疾人优质基本公共服务为重,以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助残品牌为要,以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群众工作本领为基,积极回应全黑龙江省残疾人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为他们点亮前行明灯,助他们开启丰富多彩的“追梦”人生。(记者 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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