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对城市道路开展汛期排查
针对近期黑龙江省各地普降暴雨,雨水冲刷浸泡后一些城市道路出现了开裂、变形、沉降和坑槽等破损情况,黑龙江省住建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汛期城市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掌握破损路面状况并及时维修改造,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稳定顺畅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将道路逐段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大巡查频率,以“网格化”管理打造道路快速修复圈。大雨过后,要立即对城市道路坑洼积水、路面破损、井圈井盖下沉、人行道板下沉和损坏等进行“地毯式”排查,保证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耽误,确保道路管养无死角、无盲点、无疏漏。对小修小补解决不了破损道路,要制定改造方案,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强化桥梁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桥梁全部纳入养护监测体系。加强汛期城市桥梁的观测工作,尤其是对水下基础冲刷情况要监测到位。技术状况为三类的桥梁每5天观测一次,技术状况为四类的桥梁每3天观测一次,遭遇大雨暴雨天气每天观测一次,必要时应在现场不间断进行观测。同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有病害的桥梁,要会同交管部门实行交通管制,减少交通流量或禁止通行,并立即开展维修工作。
《通知》要求,要以此次防汛工作为契机,聘请道路桥梁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地实际,对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使其更科学管用可操作。(记者 吴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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