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再出十条具体举措 推进小煤矿淘汰退出工作

2018-08-02 08:48:21|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我省再出十条举措加快淘汰退出小煤矿

  日前,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出台了《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在严格执行已有“煤十条”的基础上,再出台十条具体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小煤矿淘汰退出工作。

  十条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抓紧做好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的部署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做到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二是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相关职能部门据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依据国家政策,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按照“从上不从下、从后不从前”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如黑龙江省国土厅涉及的资源配置政策、黑龙江省人社厅涉及的职工安置政策、黑龙江省发改委涉及的产能置换政策、黑龙江省财政厅和税务局涉及的财税政策等。针对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和个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政策解读。三是方案执行必须严格,要按照国家规定落实门槛和淘汰退岀标准。四煤城和龙煤集团在指岀路、给生路、保稳定等方面,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各部门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落实,督促协调。四煤城和龙煤集团要根据黑龙江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尽快调整完善各自工作方案和台账。五是专项整治工作不搞“运动式”“一阵风”,四煤城和龙煤集团以2018年年底为限,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工作。六是2019年年初,黑龙江省要自行进行专项整治验收,同时将验收结果报国务院安委办,请国务院安委办验收。七是落实“党政同责”,各地党政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亲自动员,遇到问题要亲自解决。八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要严查8月10日前公职人员及直系亲属未退出煤矿经营的行为;政法机关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公益诉讼,严打保护伞,同时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九是从现在起到2018年年底,黑龙江省政府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开展全过程滚动督查,严查以停代关、以整代关或借扩能改造逃避关闭等行为。十是要落实维稳的属地责任,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记者 王坤)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