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依兰县:多措并举 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报道(吕丹丹 通讯员 郝政焱 褚心睿):7月25日,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政府了解到,依兰县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做大、做强、做优三大特色产业,即黑木耳、万寿菊和北药,这一举措加快推进了该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该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良好基础。
做大黑木耳产业 走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路子
哈尔滨市依兰县采取“政府推动、龙头拉动、示范带动、技术牵动、政策撬动”的措施,食用菌产业呈现出劲头足、势头旺的良好态势。政府推动健全机制,成立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水稻大棚二次利用工作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并且积极开展科技信息、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龙头拉动,规模发展。借助北味集团及国家黑木耳产业战略联盟的资源优势和广阔平台,以“满天星”、“鑫旺”两大食用菌生产基地为依托,强化新型主体培植,推行“企业+合作社+种植户”模式,引导广大农户以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方式发展黑木耳产业,有效促进黑木耳产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示范带动,创新模式。建成中原村水稻育秧大棚二次利用生产示范区,创新黑木耳菌袋挂袋方法,实现“脚手架、托盘挂件、镀锌支架”三种挂袋模式。技术牵动,夯实基础。开展“科技兴菌”培训,邀请专家讲学,强化技术指导。组织干部群众和能人大户外出参观学习,确保每个产区都有懂技术的明白人。政策撬动,强化扶持。投资5500万元,该县建设日产14万袋黑木耳菌种研发中心,配套建设500栋标准化种植大棚,并且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持,激发食用菌产业最大扶贫效应,提升贫困户“造血”功能。据了解,黑木耳产业已带动该县贫困户754户,实现新增就业岗位1000多个。截至目前,全县食用菌种植大棚1076栋,其中标准生产大棚536栋、水稻育秧大棚二次利用540栋、总规模1800万袋,年可实现产值7000万元。
做强万寿菊产业 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突破
采取“基地化原料生产、工厂化精深加工、全球化市场营销”的发展方式,万寿菊产业逐步壮大,为县域经济增添了一抹亮色。强龙头、创品牌。据了解,依兰县万寿菊的龙头企业为哈尔滨春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集万寿菊种植、生产、研发、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出口创汇型企业,在哈尔滨市依兰县、通河县清河镇、佳木斯市桦南县以及朝鲜等地都建有种植基地,拥有自营进出口权,该公司产品远销美国、墨西哥、西班牙、印度等国,年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2018年,企业新建年产3000吨的叶黄素粉末深加工生产线,并成为全国第四大万寿菊叶黄素生产企业,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攀升。建基地、促增收。依兰县构建了“龙头带合作社、合作社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业格局,形成稳定可靠的产业链,农民种植积极性高涨,全县种植面积达1.8万亩,亩纯收入1000元以上,规模化连片种植为居全国前列。万寿菊合作社带动贫困户750户,并且产业扶贫承载能力不断增强。重研判、谋发展。依兰县全面推行订单种植,降低种植风险、保障农户收益,打造依兰万寿菊种植产业带。以依兰优势区域为中心,布局全黑龙江省、辐射全国、走向国际,把这一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小菊花、大产业”。
做优北药产业 增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优势
依兰县具备中药材开发的先天优势和产业条件,通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投入”的发展模式,药材种植面积发展到5万亩,种植品种达20余个,其中赤芍、桔梗人工种植面积居全黑龙江省首位。坚持“六化”发展战略,着力把依兰建成中国北方中药材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叫响依兰“关东药都”地标品牌。围绕赤芍、桔梗、苍术、白鲜皮等重点品种,建成道地种苗繁育基地500亩,集中种植基地1.2万亩,种植示范田600亩,种植试验示范园区300亩。此外,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完成“依兰赤芍”和“依兰苍术”等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认证,为提高市场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依兰县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打赢打胜脱贫攻坚战,在实施乡村振兴征程中,展现依兰特色。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