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黑龙江省河湖长制推进排出时间表
原标题:全省河湖长制推进排出时间表
7月1日,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下发明传电报,要求全黑龙江省各市(地)、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河长制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总河湖长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沟通不畅、对接不紧、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下狠茬子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及重点任务落实,下决心把江河湖泊管护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确保黑龙江省河湖长制落地生效。
明传电报要求黑龙江省各地、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日常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各责任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助推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落实。要深入探索可操作、见实效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起跨地区联合共治、跨部门水污染联合防治、跨行业综合执法、监督考核、违法问责、责任叠加、资源共享、日常保洁、生态补偿、损害赔偿等一整套配套机制体系。
根据中央和黑龙江省委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各地、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抓好湖长制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四个到位”工作,倒排时间表,2018年8月底前全部出台湖长制市、县、乡级工作方案。
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湖泊属地管理责任,2018年9月底前全面建立起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体系。要在河长制六项制度基础上,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其它配套制度。
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各地要突出重点,要强化河湖长巡河履职,重点解决河湖存在突出问题;要强化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要严格考核问责,2018年,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将继续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对各市(地)经济社会发展责任指标考核内容之一;要根据领导干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河长湖长,动态更新河长湖长公示牌版面内容;2018年7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市、县两级河湖方案编制任务;2018年底前建立“一河(湖)一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黑龙江省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要强化河湖长制宣传,多渠道引导群众参与到河湖长制中来。(李刚 董英 记者 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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