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粤文化对口交流合作活动启动

2018-07-03 14:49:58|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记者7月2日在黑龙江省文化厅召开的黑粤文化对口交流合作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加强黑龙江省与广东省的文化交流合作,促进两省资源共享,黑粤两省文化交流合作活动将于3日~8日在哈尔滨市、黑河市、漠河市举行。

  据介绍,此次活动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春雨工程”——广东省文化志愿者龙江行活动,将分别在哈尔滨市、黑河市、漠河市开展志愿者边疆行活动。该活动分三大板块:大舞台——广东省组织了一台具有浓郁广东特色的综合文艺演出,在哈尔滨市、黑河市、漠河市各演出一场;大讲堂——在省艺术职业学院、省图书馆和黑河市群众艺术馆,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崔臻和、广东省舞蹈家协会专职副主席汪洌将就《如何运用民族民间音乐创作歌曲》和《浅谈舞蹈创作与节奏》举行讲座;大展台——在黑河市中俄艺术陈列馆将举办“粤动大地”广东摄影作品展。二是黑粤文化产业交流活动。活动包括文化产业专题系列讲座和对黑龙江文化企业的考察对接等。

  据介绍,此次文化交流合作活动,将拓展两省的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创新合作方式,对我省文化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记者 董云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