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13日,为贯彻落实全国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黑龙江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省民政厅13日召开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地市县民政局相关人员百余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地工作的进展情况。今年3月末以来,各地边部署、边打击,切实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加大对线索的核实力度。
在初步掌握非法社会组织情况的基础上迅速行动,公布了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并对一批情节严重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已公布非法社会组织名单11家,其中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了4家;取缔、劝散、责令解散非法社会组织15家;约谈、引导社会组织7家。
为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更大进展,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民政部要求,针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性质分类整治、因案施策。对于开展有益活动的,可积极引导,条件具备的依法予以登记;对于活动较少且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要求其自行解散;对于活动轻微违法的,在法治教育后视情予以劝散或取缔;对于活动有较大社会危害的,要坚决取缔,依法严惩。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不给非法社会组织提供空间和机会,还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合法依规的社会组织生存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据悉,全省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16597家,在助力全省经济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省民政厅号召广大有能力为龙江发展建设服务、有意愿成立社会组织的申请人,要依法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依规开展活动。(记者 杨洋 李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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