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
原标题:拍脑袋”决策、搞“面子工程”、整“串通投标”……6起民生工程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被通报
日前,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民生工程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一、规划决策失误,资金监管不力,损害群众利益方面
香坊区安埠商圈棚改项目居民回迁难。2011年12月,香坊区安埠商圈核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征收。由于开发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无法竣工验收,拟建安置房不符合规划条件等原因,截至2018年4月,1703户动迁居民中仅有351户得到易地安置,仍有1352户未回迁安置。香坊区政府对开发企业资金监管不力,规划决策失误,回迁安置无法落实,损害了群众利益;香坊区委、区政府落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整改建议不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长期反映的回迁安置问题;香坊区委、区政府党组对民生工程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未把棚改项目回迁安置居民放在第一位组织实施,引发群众上访。市委对香坊区委、区政府党组进行问责,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建管交接不清,管理维护不到位,诱发安全隐患方面
道里区民生尚都社区一期工程质量不达标。2017年7月,道里区反映民生尚都一期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经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勘查认定,民生尚都一期工程存在热网管线渗漏、电梯设施损坏、小区内涝等工程质量问题。小区管理和维护工作不力,建管交接不清,消防验收、正式用电等问题解决不到位。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赵世雷、哈尔滨住房发展建设集团所属企业哈尔滨市兆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孔亮分别受到通报处理;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公司道里第二公司经理、党委委员陈育伟、副经理刘伟、哈尔滨市兆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李东分别被诫勉谈话;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公司道里第二公司群力分公司经理庄胜臣受到警告处分;责令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公司、哈尔滨住房发展建设集团限期六个月整改。
三、急功近利,搞“面子工程”,造成闲置浪费方面
阿城区料甸镇北红村高质量蔬菜大棚和温室闲置。2014年8月,料甸镇北红村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3万元建设高质量蔬菜大棚7栋,温室2栋。2017年经审计实地查看,7栋蔬菜大棚没有经济效益,2栋温室闲置未用,造成资金浪费。北红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孟庆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虚假立项,违规招标,从中谋取利益方面
道外区巨源镇城子村综合治理等项目串通投标。2013年至2017年,巨源镇城子村党支部书记韩明双、村委会主任刘凤军、报账员李玉生为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申请立项城子村综合治理工程等五个项目。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韩明双等人与招标代理公司串通,使用虚假公司资质进行围标,达到韩明双等人提供的公司中标目的,串通投标总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虚开发票19张,累计金额1130余万元,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韩明双、刘凤军、李玉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调研论证不充分,庸懒散拖,推进不力方面
磨盘山水库维修加固尾水渠项目施工迟缓。2016年4月,磨盘山水库维修加固尾水渠工程施工时发现,工程设计触及林地红线,严禁采伐,无法开工。2017年3月,变更设计再次施工时发现,又涉及林地承包人不让走车,工程仍无法开工。截至2017年10月,项目工程仍未开工,严重影响工程整体项目进度。经查,工程可研和设计阶段,调研不实,设计失误;变更工程设计时,报告不及时,一拖再拖;施工推进遇阻时,不按规程办事,协调推进不力。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王钊起受到通报处理。
六、不切实际,挤占挪用,实际效用发挥欠佳方面
依兰县建设乡镇客运分站工作落实不力。2012年至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批准依兰县客运站建设7个乡镇客运分站,拨付专项资金210万元。依兰县客运站未向省交通运输厅请示报告,擅自变更建站方式,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自行决定以购买方式设立4个乡镇客运分站。由于选址不当,3个客运分站处于闲置状态,还需缴纳物业、包烧和水电等费用,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浪费。此外,依兰县客运站还存在挪用建设乡镇客运分站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工资和缴纳管理费问题。县交通局局长王铁汉、县客运站站长崔智合、县客运站党支部书记刘艳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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