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公安局服务窗口 全省率先开通非现金电子支付业务
为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最大限度便民利企,日前,大庆市公安局在全省公安系统中率先全面开通服务窗口非现金电子支付业务。
大庆市公安局将该项业务作为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局领导多次到市财政局、建设银行沟通协调对接,相关科室持续跟进、推进落实。大庆市财政局建立市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户,实现了资金流转和后期核算对账无缝衔接;建设银行主动为公安窗口单位免费提供POS机,实现了银联卡刷卡缴费及二维码电子支付。大庆市公安局在出入境管理局和铁人分局服务大厅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对市区内公安各服务窗口共计安装了100余台收费POS机。来窗口办证办照并有缴费需要的群众,可自选微信、支付宝、银联三种支付方式付费,既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又为窗口工作人员免去了核验钱币真伪、找零、收取现金存入银行账户等负担,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大大提升。 为保证电子支付业务顺利推进、运行有序,大庆市公安局还对全市公安机关570余名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电子支付操作流程和规范”集中培训,确保全市公安窗口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电子支付操作。同时,按照“六规范”要求,所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主动、耐心引导群众在办理业务时开通手机支付功能。办事群众纷纷点赞:“电子支付操作简单,只要有手机就行,真是太方便了。公安机关为咱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杨乃波 记者 李飞)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