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力保“清水”甘甜“绿水”长流
近年来,佳木斯市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都能尝到“清水”甘甜,看到“绿水”长流。
我市积极顺应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思路,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在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将地表水体监测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要求其将监测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辖区内地表水体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测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已分别完成地表水体监测任务,全市基本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全覆盖。
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环保局与佳木斯海事局联合签订了《佳木斯海事局、佳木斯市环保局联合执法及装备技术引入专项合作协议》,建立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两局共同开展环境监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出动执法车、执法人员、检查船艇,有效遏制了渔业船舶污染水环境行为。
加强特设机构间沟通协调,做到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我市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与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及河长制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其中将部分“水十条”重点工作纳入河长制重点工作内容,与河长办共同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并与督查整改办共同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和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实效。(记者 吴双 陈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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