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争做文明驾驶人”主题活动
近日,黑龙江省文明办、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出台方案,于4月至7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争做文明驾驶人、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机动车驾驶员乱鸣笛、乱停车、驾车使用手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提升机动车驾驶员文明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社会氛围。
活动中,将治理机动车乱鸣笛、乱停车、驾车使用手机、不礼让过斑马线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依托网格化勤务模式,提高执法管控效能。同时,以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交通违法多发的路口路段为重点执法管控区域,加大现场查究力度。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利用执勤仪固定违法证据,形成震慑效应。还将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警察系统、视频监控抓拍点位,重点抓拍违法停车、驾车使用手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借鉴发达城市成功经验,探索使用“违法鸣笛抓拍设备”,精准查处乱鸣笛违法行为。
此外,还将发动市民监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驾驶人”创建活动等,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形成群管群治的良好局面。(记者 孙佳薇)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